普通合伙人可以有哪些出资方式

发布时间:2024-05-25 点击:203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那么普通合伙人可以有哪些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人可以有哪些出资方式?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商标注册网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资产规模是什么意思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注册香港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审计是什么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财务软件摊销年限是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