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被判缓刑能否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

发布时间:2024-05-26 点击:203
问:法定代表人被判缓刑能否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
答:《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法定代表人被判处缓刑后,不能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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