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津贴不扣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189
下列津贴不扣个人所得税: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指的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差旅费津贴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因此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生育津贴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所取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4.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按照规定标准,个人所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5.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退职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安家费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6.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由于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允许免征个人所得税。
7.军人职业津贴、军粮差价补贴、专业性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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