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登记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登记。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以及总公司做出设立注册公司的决议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苏州EDI许可证怎么办理(EDI许可证有效期几年)公司异常的原因苏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去哪办理 苏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流程如何选择商标类别和服务项目?米粉商标属于哪一类(米粉商标注册流程步骤)上海注册国际贸易公司流程成都怎么申请新加坡公司注册 中国人可以注册新加坡公司吗2023成都ISO14001体系认证 成都ISO14001体系认证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