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转投资对象与行为限制的规定。
取消了“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规定,但不得实施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的转投资行为。
〖评析〗
转投资,公司为获取能够产生收益(或更)的财产、资产或权益而依法投资于他公司的行为。
原《公司法》对投资比例作了“不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问题在于:1、这样的限制不能转投资两个公司以上;2、实际上都做不到,或处于违法状态;3、原验资或审计的真实性存在瑕疵。[原《公司法》第12条]
但书规定,较科学,符合实际,也规范与保护了公司投资行为。
icp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部门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流程 怎么选择代理记账公司广大小规模纳税人的福利来了!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公司注销后如何办理商标转让?2022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注销?ICP证注销流程在上海注册公司时,如何提升公司名称通过率?上海宝山区专精特新怎么申请 上海宝山区专精特新补贴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