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未经批准的效力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2025-09-13 点击:19
股权转让协议未经批准的效力怎样认定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批准。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是指变更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注册公司和注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
公司股东撤股怎么清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什么
国家局疑难名称核名办理
销项负数发票是什么,销项负数发票怎么做账
安防三级工程公司怎么注册?
特供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