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的几种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25-10-13 点击:9
挂名股东的几种表现形式
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已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
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
2、约定挂名的股东
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而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注册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有何风险
劳务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有哪些不同
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崇明注册公司代办费用是多少
非法人组织的分类
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做外贸为什么必要注册离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