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5-10-16 点击:16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必须设立董事会的,比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必须设立的机构,这也是体现了公司制度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特征,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公司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的集体决策机构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呢?
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决的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应当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内容
 1、会议次数   
 董事会以会议形式作出决议,必须召开会议才能发挥它的功能,因此要保证召开会议的次数,防止因长期不召开董事会会议而削弱董事会的作用,甚至使董事会虚设。所以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因实际需要多开会议不受限制。  
 2、会议通知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如果属于是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会议主持人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4、会议法定人数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因为董事会成员人数是有限的,所以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基数,只有在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否则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太少,而使会议的代表性、权威性大大降低。 
5、会议决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这是对决议程序的严格规定。必须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基数,而不是以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基数,这样就有必要的代表性,有利于决议的实施。 
6、董事本人出席 
董事会是公司的集体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事务进行讨论,董事之间相互交换意见,因此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这里表明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本人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不得委托非董事人员代理出席。 
7、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这就是董事和记录员要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的记载。



外地人在上海注册公司流程和条件
个体户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看哪些资料?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资金
当公司的股东有什么风险
资产负债表有什么作用
怎样制定公司章程
空白发票丢失怎么处理